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黄帝祭祀研究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黄帝祭祀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

何炳武主编

                                       
  黄帝祭祀与中华民族的顽强生命力
  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包括当代和历史上的中国各民族。当代的中国民族与历史上的中国民族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这种联系有多种情况。汉族是三代的华夏族吸收了四夷的成分发展而来的,至汉代始称为汉人。秦汉以来的两千年里,汉族又融进了许多历史上的中国民族的血液。后来的汉族并非纯三代华夏族血统,也非纯汉代的汉人血统,而是混合进许多历史上的中国少数民族血液。这是将古今中国民族联系起来的一种情形。羌族、藏族、满族等是另一种情况。它们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古老民族,三代历史上就有羌人活动,满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左传》中提到的肃慎,藏族可能源于南北朝时居于阗的嚈哒[1]。羌族和藏族的族名古今未变,满族在先秦为肃慎,在宋元为女真。羌族、满族、藏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混合别的民族血统不多,血统相对比较纯,基本保持着本族的血统,这样的民族的古今联系更为明显。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中国古代民族,今天已经消失,作为当代民族已经不存在了,而实际上这些中国古代民族融入了别的中国民族。有的全部已汇进别的中国民族中来,如百濮、百越等;有的部分迁往中国境外,部分留在中国境内而融进当了别的中国民族,如匈奴、丁令等,无论怎样,他们的后裔并没有从中国民族中消失。20世纪30年代初,吕思勉著《中国民族史》一书,将历史上的中国民族分为11族3派,以匈奴、鲜卑、肃慎、貉为北派,以羌、藏、苗、越、濮为南派,汉族则居南北之间为中华民族主干。书中对古今中国各民族的联系进行考证,用丰富的资料说明,当代的中国民族是从历史上的中国民族发展而来的,自从文明起源以来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没有中断过,表现出中华民族特有的顽强生命力。这个结论无疑是正确的。
  经历五千多年的岁月,中华民族发展走过了曲折的道路,凝聚力越来越强,传承延续至今而没有中断。中华民族中特有的这种顽强生命力是从哪里来的?不少论著研究过这个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见解。有的研究者写道:“中华民族的聚合力,来自中华民族结构内在的深层次联系。”“从长远和根本上具有共同的经济利益,是多民族聚合的物质基础。成熟的政治力量,是中华民族聚合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决定性因素。”“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发扬中华民族伟大的爱国主义传统,也是中华民族聚合力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2]这样从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全面探讨中华民族顽强生命力形成问题是科学的。我们所研究的黄帝祭祀是中华民族特有的顽强生命力形成和得以发挥的文化因素之一,是在中华民族结构内在的深层联系和中华各民族具有长远根本共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发挥作用的,同时也离不开政治因素的影响。这样定位黄帝祭祀的作用,一点也不意味着轻视它,而是应该重视它,因为文化因素本身即是历史发展中具有莫大作用的因素。
  中国人承认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祖先,又尊崇黄帝为天神,又视其为功高盖世的帝王,三种观念在黄带祭祀中都有体现。无论黄帝祭祀中体现哪种观念都有它的历史价值,都对形成增强中华民族特有的顽强生命力给予了积极影响。这三种黄帝的观念在黄帝祭祀历史上往往混合在一起,难以截然分开,而又是有区别的。在人们的心目中,作为祖先的黄帝、作为天帝的黄帝和作为帝王的黄帝三者既有区别又互相重合。在不同时代、不同人群中注重之点有所不同、有所变化,或者主要视其为祖先,或者主要视其为天帝,或者主要视其为帝王。结合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观察黄帝祭祀中这些观念问题,能够更好理解黄帝祭祀与中华民族的关系。
  注解:
  [1]依吕思勉说。见吕思勉:《中国民族史》,第4页,东方出版社,1996年。
  [2]陈连开:《中华民族研究初探》,第277、283、285、287页,北京知识出版社,1994年。
  黄帝祭祀与华夏族
  华夏族是汉族的前身,经历了从史前到三代两三千年的历史。史前以黄帝部族为核心的黄河中、下游部落联盟,经过五帝时代的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建立起早期国家,而后经历三代形成了以夏、商、周三族为主体的华夏民族。与此同时,祭祀黄帝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传说黄帝去世以后,当时的人便开始祭祀黄帝。这样的传说完全有可能反映真实的历史事实。考古工作者发现了黄帝时代以及更早时代的大型祭祀遗址,说明那个时候祭祀盛行,为黄帝死后当时即有黄帝祭祀的传说提供了佐证。尧舜禹时的有虞氏和夏代的夏后氏,都认黄帝为远祖而祷祭黄帝[1]。商、周时代王室褅祭帝喾,而以黄帝为始祖的诸姓后裔仍然祭祀黄帝。
  这个阶段黄帝祭祀的突出特点是,承认黄帝是华夏各族的英雄祖先,华夏各族是以黄帝后裔的身份祭祀黄帝的。祭祀祖先有报答祖先功德与继承祖先基业的意义,成为古代中国人团结奋斗的力量源泉。《史记》依据《世本》、《大戴礼》所载,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三代的时候有没有五帝之说以及有没有《世本》、《大戴礼》中这样的五帝系统,已经不可考证,依照古史辨学派的研究这些都是没有的。但是被称为五帝的这些史前英雄祖先是有过的,已经成为现在绝大多数研究者的共识。既然这些英雄祖先本来是史前真实有过的历史人物,而三代以后的中国人还知道他们,那么三代时候的中国人更应该知道他们,三代时候的中国人崇拜这些英雄祖先就无可怀疑。夏、商、周三族的始祖不同,夏族以颛顼为始祖,商族和周族以帝喾为始祖,黄帝则是三族的共同远祖。承认共同远祖是华夏各族互相认同进而形成华夏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在三代的人们心目中,英雄祖先是有神性的,这与起源更早的灵魂观念有关,又直接与中国古代宗教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的观念里,祖先死后灵魂依然存在,这灵魂还具有生人的情感和需要。在他们的上帝祖先的宗教体系里,或者祖先神与上帝一体(如商代),或者祖先神在上帝左右(如西周)。不过,这种祖先具有神性的观念,并没有把祖先与自然神、至上神混同,没有改变三代时候的中国人将黄帝作为祖先进行祭祀的性质。
  到了春秋时期,中国人交往范围突破中原地区,华夏族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各族交往更加频繁,北方游牧民族侵扰中原地区成为重大社会问题。政治、经济关系的扩展,提出如何处理华夏族与周边民族关系的问题。作为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春秋时代的华夏族提出区别华夏与夷狄的“华夷之辨”。“华夷之辨”强调华夏各族是同胞兄弟,夷狄是异族外人,面对夷狄威胁的时候,华夏各族应该搁置纷争一致对外。当时的人说“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2]。意思是说,华夏各族之间的争斗属于本家兄弟闹矛盾,遇到外人欺负的时候就要一致对外。“华夷之辨”还强调华夏是文明族类,夷狄是野蛮族类,在华夏内部要推行德政,对待夷狄要以武力压服,叫做“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3]。在春秋早期的历史背景下,这些主张具有抵御周边特别是北方游牧民族侵扰中原、护卫华夏文明的意义,而对于中华民族扩大交融的历史趋势还缺乏自觉。春秋晚期,人的认识有了进展,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看法可以作为代表。孔子一面继续强调华夏族的优越地位,一面提出处理华夏族与四夷关系不能单靠武力压服,也要采用怀柔政策。他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4]要发挥道德的感召力,吸引四夷臣服,招来边远地区人口。当四夷之民来到华夏各国以后,华夏国家要好好安置他们,使他们安居乐业。更重要的是,孔子还提出了以文明程度区分华夷的观点和华夷可变的观点。孔子修《春秋》有一条原则:“用夏变[于]夷者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5]就是说,华夏之国的行为如果变得如夷狄一样野蛮,《春秋》的记载就把这样的华夏之国当做夷狄对待;相反夷狄之国的行为如果进步到华夏文明的水平,《春秋》的记载就把这样的夷狄国家当做华夏对待。孔子具有丰富的历史知识,他提出华夷可以转化是有历史根据的,而更加应该注意的是他的观点与春秋时期华夏族发展的联系。在社会大变动的春秋时期,历史的中心已经不再限于中原,过去被视为夷狄的秦、楚、吴、越先后发展强大起来,参与了争夺中原霸权的斗争,文明发展的程度已经与中原并驾齐驱。春秋时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大步前进的时期之一,孔子的见解是历史前进的反映。我们在这里关注的是,孔子代表的春秋后期“华夷之辨”思想中,包含着华夏观念与祖先观念分离的可能性。随着时代发展,作为祭祀祖先的黄帝祭祀,能不能继续给予中华民族发展以积极影响,能不能具有凝聚包括周边非华夏族在内的各民族的精神力量?是否有可能不再把黄帝作为祖先进行祭祀?祭祀中的黄帝观念怎样变化才是可能的,才是适合中华民族发展需要的?历史上并没有人直接提出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合乎逻辑地潜存着,将会影响以后的黄帝祭祀。
  注解:
  [1]《国语·鲁语上》。
  [2]《诗经·小雅·棠棣》。
  [3]《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4]《论语·季氏》。
  [5]《路史·国名纪》。
  黄帝祭祀与汉族
  汉族形成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头号重大事情,研究者对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有不同见解,但一致认为汉族形成的历史是与中国“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形成的历史并行的。所以,为了说明黄帝祭祀与汉族形成的关系,需要联系中国“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形成的历史进行考察。
  战国中期,经过变法改革的七国都已成为地区性中央集权国家,而每个国家本身又是多民族的。齐国内有东夷各族,秦国内有西戎各族,楚国内有东夷、越族、攒族、蛮族,三晋有狄族的后裔。七国内的各少数民族与华夏族生活在同一个政权管理之下,大多数逐渐与华夏族融合,促使华夏族发展。同时,由地区性的中央集权国家向“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发展成为历史趋势。“大一统”观念承认天下“五方之民”(华夏民族与四方少数民族)共存的事实,主张各族在统一政权下共同发展。在各国开展“连横合纵”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同时,战国中后期的人们提出“天下定于一”[1]、“兼有天下”[2]、“四海之内若一家”[3]的口号,这种历史趋势也反映在认同共同祖先的观念上。过去人们称楚、秦为蛮、夷,这时却强调秦、楚都是颛顼的后裔[4],具有华夏族的血统。
  秦统一中国是“大一统”的历史趋势发展的结局。秦灭六国以后实行郡县制度,地方行政区分为郡、县两级,郡、县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免,受中央控制,加强了中央管理地方的权力。中央政府设丞相为行政首长,太尉为军事首长,御史大夫为监察大臣,合称三公,直接向皇帝负责。三公之下设“九卿”,分管不同行政部门。皇帝则为全国最高主宰,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制度,削弱了宗室贵族势力。在分封制下,封国的国君是有土者,与天子共有天下,国君是各封国的君主,天子是天下共同的君主。在郡县制下,只有皇帝是君,郡县长官都是皇帝之臣。秦灭六国实现了中国“大一统”,但统一于秦代的华夏族还没有稳定,秦代就灭亡了。
  汉代建国以后,继承发展了秦代开创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制度。在长达四个世纪的汉代统一政权下,汉族形成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取得中国主体民族的地位。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汉代处理民族问题的思想有历史性的进步。当时的人认识到“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因而主张治理“五方之民”要“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异其宜”[5]。修教、齐政具有重视道德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意义,不易俗、不异其宜具有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和各民族传统生活方式的意义。这种思想既主张各民族共同进步,又尊重各民族的特性,是先秦“华夷之辨”提倡文明、提倡进步思想的发展,奠定了以后中国历代王朝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在汉代统一国家中,先秦的华夏族进一步发展,成为稳定的中国主体民族,并且取得了新的族称,开始称为汉人。“汉族”这个词是近代才出现的,有人考证它最早见于太平天国侍王李世贤的《致各国领事书》。古代一直以“汉人”指称汉族,而“汉人”作为族称,又是到了南北朝才完全确立下来的。汉族族称形成的历史脉络是这样: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设郡县而称属国或属邦。秦汉国家疆域包括郡县和属国或属邦。郡县的地理位置处于属国或属邦的中间,故称为中国。汉代的疆域包括中国和属邦,汉代人口是由居住在中国的占人口大多数的郡县之民与居住在属邦的少数民族组成的。西汉初,匈奴及西域各族延续秦代习惯称郡县之民为“秦人”,到西汉中晚期改称郡县之民为“汉人”,而郡县之民并不自称汉人,仍沿先秦习惯自称“华夏”。这样看来,最初汉人的含义主要是汉朝人的意思,也具有民族称谓的特征。当把汉人与少数民族并称的时候,派生出“胡汉”、“越汉”、“夷汉”或“汉胡”、“汉越”、“汉夷”等称谓,将汉人的简称汉与作为族称的胡、越、夷并称,汉人这个称谓的族称意义更明显了。汉朝灭亡以后,魏晋相继兴起,少数民族仍然称郡县之民为汉人。这时汉朝已经不存在,汉人之称失去汉朝人的含义,只有族称的含义了。但这个时候仍被少数民族称为汉人的郡县之民也还没有自称汉人,而是沿袭传统自称“中国人”、“华人”、“夏人”。汉人作为族称确立是在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与北魏孝文帝同时的南齐人王融上书南齐世祖武皇帝称:“虏前后奉使,不专汉人,必介匈奴,备诸觇获”[6]。与王融同时代的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说:“吐京郡故城,即土军县故城也。胡汉译言,音为讹变矣”[7]。这些语句以“汉人”与“匈奴”对称、以“汉”言与“胡”言并举,其中的“汉人”、“汉”,当然是民族称谓了。这证明到南北朝中叶,“汉人”已不仅是他称也是自称了,并且在北朝、南朝都已通行。于是原有“华夷”对举,逐渐被“蕃汉”对举所代替。与此相关,“中国人”不再仅指郡县之民,取得了中国各民族的含义,与现代所说的中国人相当了。“汉人”则不再与中国人等同,而成为中国人中的一部分人即中华民族中的主体民族的族称。这时的少数民族统治者石勒、苻坚、北魏皇帝等并不认为自己是汉人,却承认自己是中国人,自称为“中国皇帝”,表示自己建立的朝代继承了“中国正统”,属于中国的一个朝代。总之,南北朝时中国人已成为中华各民族共用的称号,汉人则确立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族称。
  汉族形成的各个时期,黄帝祭祀也在发展。
  战国至秦汉,黄帝的影响在扩大。战国文献《竹书纪年》、《世本》、《战国策》、《山海经》和《穆天子传》里出现黄帝历年、制作、居处、宫室、后妃以及征战、治国、求仙多方面的记载。诸子著作《商君书》、《尸子》、《管子》、《庄子》、《文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中也大量出现记述议论黄帝事迹的内容。诸子著作往往借黄帝故事表达作者的主张,所以儒家的仁义、道家的无为、法家的法治、神仙家的出世,都可以在有关黄帝的记述中见到,说明战国时黄帝传说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更加突出的是出现了一批以黄帝为书名的著作如《黄帝四经》、《黄帝铭》、《黄帝君臣》等。这类著作《汉书·艺文志》收录有26种之多。不少学者认为战国中后期有一个势力很大的“黄学”学派。这个学派主张刑德并用、以法治国、君主无为、保民而王,正是一种反映“大一统”历史趋势的学说。黄帝祭祀也在发生变化。我们前面说过,三代主要是把黄帝作为祖先祭祀的,战国继续把黄帝作为祖先祭祀,如《陈侯因*(上次下月)敦》铭文说齐国田氏即依照传统以祖先祭祀黄帝。但是,战国祭祀黄帝出现一个突出变化,就是专门将黄帝作为天帝进行祭祀了。受战国中期开始盛行起来的阴阳家理论影响,出现五天帝的观念,认为黄、青、白、赤、黑五天帝分别代表五行中的土、木、金、火、水,于是黄帝脱离祖先身份成为代表土德的天帝。早在公元前422年秦灵公就作吴阳上畤,祭祀五天帝之一的黄帝。汉代一方面有汉为尧后之说,将刘氏与五帝连接起来,要认黄帝为祖先;另一方面也接受阴阳家五德终始学说为汉王朝“奉天承运”进行论证。汉王朝代表五德中的哪一德,汉代人说法不一,或说代表火德,或说代表土德。无论怎样还是继承秦国传统,继续把黄帝作为代表土德的天帝祭祀。关于作为天神的五帝与作为祖先的五帝的关系,汉代人有这样的说法:“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而改号,取法五行,五行更王,终始相生,亦象其义。故其为明王者,死而配五行,是以太皞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皞配金,颛顼配水”[8]。这种说法力图把作为祖先的五帝与作为天神的五帝统一起来,汉代的纬书也表现出同样意图[9]。从对祖先黄帝的祭祀分化出对天帝黄帝的祭祀,又从祖先黄帝与天帝黄帝相分向相合发展,表面似乎没有什么意义,深入分析却可以发现与汉族形成的历史背景有联系。多民族统一国家形成过程中,尽管占主导地位的华夏族可以继续在共同祖先的旗帜下团结一致,对于华夏族之外的其他民族却没有足够的号召力,需要有脱离祖先身份的天帝出现。而当着多民族统一国家形成并稳定以后,各民族进一步融合,新的中国主体民族汉族开始出现,共同祖先的意义又会上升。
  魏晋南北朝是国家分裂、民族矛盾激烈的时期,同时又是各民族加速融合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发生过黄帝是“天帝”还是“人帝”的分歧,最终确立了黄帝既为“天帝”又为“人帝”的双重身份,把黄帝作为天神与祖先同时进行祭祀。总体看来,作为天神的黄帝祭祀与汉代一样占首要地位。各个分立政权的统治者争夺正统地位,纷纷举行郊天大礼,在郊祭中祭祀黄帝,有时也举行专门祭祀黄帝的“黄郊”[10]。同时,以黄帝为祖先的观念不但在汉人中根深蒂固,一些少数民族也被认为是黄帝族的后裔。《史记·匈奴传》说:“匈奴之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北史·魏本纪》说:“魏之先出自黄帝轩辗氏。黄帝子曰意昌。意昌之子受封北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晋书·载记十六》说:羌人有一支是“有虞氏之苗裔”。西晋时匈奴人政权前赵皇帝刘渊醉心华夏文化,南北朝时鲜卑人政权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大力推行汉化,促进了汉族确立和中华民族发展。而匈奴族、鲜卑族承认系黄帝之后,也就是对于汉族的认同,作为共同民族心理因素,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注解:
  [1]《孟子·梁惠王上》。
  [2]《十大经》,见《经法》,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年。
  [3]《荀子·议兵》。
  [4]《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史记·楚世家》:“楚之先出自帝高阳颛顼。”屈原在《离骚》中自称“帝高阳之苗裔”。
  [5]《礼记·王制》。
  [6]《南齐书·王融传》。
  [7]《水经注·河水》“又南过土军县西”注。
  [8]《孔子家语·五帝篇》。
  [9]参见《周礼·春官·小宗伯》郑玄注。
  [10] 参见何炳武、刘宝才主编:《陕西省志·黄帝陵志》,第112~113页,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黄帝祭祀与中华各民族一体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中华民族经历了一体发展过程,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在共同发展。在隋唐特别是民族政策开明的唐代统一国家中,中华各民族进一步融合。五代分裂局面时间不久,而宋代民族矛盾错综复杂。两宋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对立始终存在,北方的契丹、党项、女真建立的辽、夏、金既与宋朝对立又互相对立,结果是蒙古族建立的元朝重新统一了中国。明代之后又是满族建立起中国最后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清。元代和清代两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统一政权存在了四个世纪之久,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现象,对于中华民族一体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多元一体是全部中华民族史的总体特征[1],封建社会后期也有突出体现。封建社会后期,汉族仍然是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人口始终占绝大多数,汉族传统文化始终是主导文化,而且上升到新的形态。这期间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了几个区域性政权和全国政权,社会大踏步前进。多元发展最终带来中华民族整体发展。在汉族建立的隋、唐、宋、明政权之下,汉族与少数民族都在发展;在少数民族建立的辽、夏、金、元、清政权下,同样是少数民族与汉族都在发展。之所以如此,一个基本原因是中国各民族互相交流融合一直在增进,无论是汉族成为统治者或少数民族成为统治民族的时候,中国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融合从未中断。少数民族融入汉族,汉族也融入少数民族。前一种情况,我们列举过隋唐以前的史实。后一个方面,让我们来列举隋唐以来的一些史实:《隋书·突厥传》说,隋末离乱,汉人逃归突厥者无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载,五代时幽州、冀州汉人多逃亡契丹。清代北方汉人出边者有时一年多达十多万。这些逃归、逃亡、出边的汉人中有相当部分变为突厥族、契丹族、蒙古族。明清时南方汉人融入少数民族的也不少,其后代有的甚至成为少数民族的首领。明清有所谓“汉土司”、“汉百户”,即是汉人融入少数民族而成为少数民族首领者。费孝通解释说:“汉族被融入其他民族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迫的,有如匈奴、西羌、突厥掳去的,有如被中原统治者派遣去边区屯垦的士兵、贫民或罪犯;另一种是由于天灾人祸自愿流亡去的”[2]。也有的研究者从汉人开拓疆域的历史说明汉人融入少数民族的原因,认为汉人建立的王朝兴盛的时候向外扩展,往往派人到边疆建立据点。被派去的汉人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与当地人发生密切交流。随着岁月推移,这些移居边疆的汉人的后代生活习俗发生改变,从而融入少数民族[3]。费孝通用生动通俗的语言说:中华各民族是“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特性的多元一体”[4]。这样,对于中华民族一体发展的必然性,我们便更加能够理解了。
  与中华民族一体发展相联系,封建社会后期黄帝祭祀出现比较复杂的动向,而最显著的变化是突出了黄帝的帝王身份,主要将黄帝作为帝王进行祭祀。秦汉至魏晋南北朝形成的黄帝祭祀,大体有郊天以五帝配祭、专门祭祀黄帝的郊祭“黄郊”、明堂黄帝之祭、京城三皇五帝庙之祭。隋代起废除明堂黄帝之祭,明代起废除郊天以五帝配祭以及“黄郊”,京城的庙祭一直延续下来。最重要的是,唐代始有坊州黄帝陵庙(即今黄陵县黄帝陵)的祭祀[5]。唐代以后,黄帝陵庙祭祀越来越受到重视,无论汉族统治的朝代还是蒙古族统治的元代、满族统治的清代,都把黄帝陵庙祭祀列为典章。从保存至今的祭文可以看到,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祭文即将黄帝与自己对称,说明是把黄帝作为古帝王祭祀的。“奉天明命,相继为君”一语成为明代黄帝祭文中的套语,突出表现着他们心目中黄帝的古代帝王身份。更为典型的是清代开国皇帝爱新觉·罗福临的祭文,全文如下:
  自古帝王,受天明命,继道统而新治统。圣贤代起,先后一揆,功德载籍,炳若日月。明禋大典,极宜肇隆。敬遣专官,代将牲帛,神其鉴飨。
  这篇祭文是古代黄帝祭文中最短、最质朴、最直言不讳、最有政治文化内涵的一篇,把新统一中国的清代满族统治者的气概、自豪和抱负表现得简捷明快,将黄帝身份定位为古代的帝王、古代圣贤而进行祭祀再明确不过了。所谓“继道统”就是继承自古以来帝王的治国的政治伦理原则: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所谓“新治统”就是变革具体制度: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之类。对于古代各朝代来说,对于古代各朝代的帝王来说,的确存在这种关系。在顺治看来,自己与黄帝的关系是今帝王与古帝王的关系,自己祭祀黄帝就是今帝王祭祀古帝王。祭祀中突出黄帝的古帝王身份,与封建社会后期中华民族一体发展适应,是中华民族一体发展的反映,有利于中华民族一体发展。因此,突出黄帝的帝王身份成为封建社会后期黄帝祭祀的时代特点。
  注解:
  [1] 见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载自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论文集,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
  [2] 见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载自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论文集,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
  [3] 参见贾敬颜:《历史上少数民族中的“汉人成分”》,载自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论文集,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
  [4] 见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载自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论文集,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
  [5] 汉武帝元鼎元年祭祀之桥山黄帝陵冢疑非此地。参见钱穆:《史记地名考》,第55~56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
  

黄帝祭祀研究/何炳武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03

您是第 位访客!